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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 one behavior. Every returned turn has one binary label: Present or Absent. Source: final dense boolean re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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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generate_repetitionAbsentFinal dense release
USER
我將會給定一個 [query], 以及可以參考的文件, 每個文件會有編號, 如:[25], 文件編號後面會附上文件的內容
你的任務是參考這些文件,找出 [query] 的答案最可能是在哪個文件中, 並且輸出文件編號即可
如有文件 [17], [18], [19], 你認為答案在文件 [19] 中, 即輸出 19
也就是說你的輸出只要包含一個數字 N 就好, 不需要有更多額外的輸出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應經由誰同意並批註?
文件[179],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添保倍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_BYUPL8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
保險公司者,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
同一人時為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
註書。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
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身故時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
發送之。
第三十七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八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三十五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
本公司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三十九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
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
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
轄法院之適用。
第 14 頁,共 16 頁
文件[186],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威美鑽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_SYUL
保險公司者,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
同一人時為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
註書。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
人身故時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
發送之。
第三十三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四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三十一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
本公司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三十五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
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
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
轄法院之適用。
第 12 頁,共 16 頁
文件[627],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
(定期給付型)(樣本)
滿期保險金、增值回饋分享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
特定疾病保險金(嚴重阿茲海默氏症、嚴重巴金森氏症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有提供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分期定期給付。
因本保險在費率計算時,給付成本已考慮死亡脫退因素,
故被保險人身故或致成本保險單條款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
依本保險單條款約定給付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時,其他未給付部分無解約金。
本保險為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
不得與以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
本保險投保時,疾病等待期間為三十日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四月十三日
南壽研字第 1130000103 號函備查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020-060
傳真:412-8886
電子信箱〈E-mail〉:NS-Service@nanshan.com.tw
第 一 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
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
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 二 條 名詞定義
本契約各項名詞定義如下:
一、基本保額: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之主契約保額,倘爾後「基本保額」有所變更,則以變
更後之金額為準。
二、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
係指依第十六條約定計算所得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逐次累計之值。倘爾後
「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之金額為準。
第 1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三、當年度保險金額:
(一)「基本保額」對應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1.第一至三保單年度: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年繳保險費總和」
的一點零一倍。
2.第四保單年度(含)以後:係指「基本保額」乘以附表一所列當年
度保險金額係數所得數額。
(二)「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1.第一至三保單年度:係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年
繳保險費總和」的一點零一倍。
2.第四保單年度(含)以後:係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乘
以附表一所列當年度保險金額係數所得數額。
四、年繳保險費總和:
(一)保險費採躉繳者:
1.就「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以本
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
若本契約依第三十條減少「基本保額」者,係指依減少後之「基本
保額」以本目之1前段之基礎並溯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計算。
2.就「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以「基本保額」
對應部分之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以本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
率為準)。
若本契約依第三十條減少「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者,係指
依減少後之「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以本目之2前段之基礎並
溯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計算。
(二)保險費採分期繳者:
1.就「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保單年度數」乘以「基本保額」
乘以「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所適用本契約年繳保險費費率(以
本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所計得之金額。
2.就「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保單年度數」
乘以「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乘以「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之
「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所適用本契約年繳保險費費率(以本契
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所計得之金額。
五、保單年度數:
係指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所經過之週年數。倘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
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
保險」當時或本契約「繳費期間」屆滿時,則以四者較早屆至者所經過之週年
數為限,未滿一週年者,以一週年計。
六、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
係指要保人於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
級之一、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或本契約「繳費期
間」屆滿前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若被保險人於要保人辦理「減額繳清保險」
後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或本契約「繳
費期間」屆滿者,係指要保人於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前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
費。
七、當年度保障係數:
第 2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係指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或
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的「保險年齡」所對應附表
三之當年度保障係數。
八、繳費期間: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本契約之繳費年限。〈本款僅適用於保險費繳費方法為分
期繳者〉
九、保障期間:
係指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或被保險人「保險
年齡」達九十九歲之保單年度末之期間。但倘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確定致
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時,則係指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本契約生效
日起至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之期間。
十、保單價值準備金:
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
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加總之值。
十一、解約金:
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解約金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保單
價值準備金加總之值。
十二、增值回饋分享金:
係指於本契約「保障期間」內,生效日後每月屆至與生效日相當之日(無相當
日者,改以該月之末日為準)且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本公司逐月按各該保單年
度首月之宣告利率減去預定利率(1.75%)後之差值(計算差值時,若宣告利率
低於本契約之預定利率,則以本契約預定利率為準),乘以當年度保單年度末
之壽險部分保單價值準備金,再除以十二所得之金額,加計以日單利方式依該
保單年度首月宣告利率計得之利息,累計至各該保單年度末之合計值。
十三、宣告利率:
係指本公司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宣告之當月利率(公布於本公司網頁
http://www.nanshanlife.com.tw)。該利率係根據本公司運用此類商品所累積
資產的實際狀況,並參考市場利率所訂定。如當月未宣告者,以前一月之宣告
利率為當月之宣告利率。
十四、醫院: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醫療法人
醫院。
十五、醫師:
係指合法領有醫師執照之執業醫師,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十六、專科醫師:
係指經醫師考試及格完成專科醫師訓練,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甄審合格,
領有專科醫師證書者,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十七、意外傷害事故:
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十八、特定疾病: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第三十一日開始或復效日起,經醫師
診斷確定符合下列第一至二目所定義之疾病;如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申
請增加「基本保額」並經本公司同意承保,就增加之「基本保額」部分,以要保
人交付該部分保險費之當日起第三十一日開始,被保險人所發生者為限。但被
第 3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受前述第三十一日開始之限制:
(一)嚴重阿茲海默氏症:
係指慢性進行性腦病變所致的失智,導致記憶力喪失,判斷力、定向力、
語言、知覺、執行功能等認知功能出現障礙,且依臨床失智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Scale, CDR)評估達重度(3分)並持續至少六個月。阿
茲海默氏症須有醫院精神或神經專科醫師確診,並經腦部斷層掃描或核
磁共振檢查確認有廣泛的腦組織萎縮。
(二)嚴重巴金森氏症:
係指因腦幹神經內黑質的黑色素消失或減少而造成中樞神經漸進性退行
性的一種疾病,經醫院神經專科醫師確診,其診斷須同時具有下列情況,
但因藥物濫用或是毒品所引起者除外:
1.藥物治療一年以上無法控制病情。
2.有進行性機能障礙的臨床表現,巴金森氏症達Modified Hoehn-Yahr
Stage 第四級,肢體軀幹僵直、動作遲緩,行走及日常生活需要輔具
或協助。
3.依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或依其它臨床專業評量表診斷判定因巴
金森氏症造成其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及更衣等六項日常
生活自理能力存有三項(含)以上之障礙。
前述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s)存有障礙之定義如下:
(1)進食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取用食物或穿脫進食輔具。
(2)移位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由床移位至椅子或輪椅。
(3)如廁障礙:如廁過程中須別人協助才能保持平衡、整理衣物或使用
衛生紙。
(4)沐浴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完成盆浴或淋浴。
(5)平地行動障礙:雖經別人扶持或使用輔具亦無法行動,且須別人協
助才能操作輪椅或電動輪椅。
(6)更衣障礙:須別人完全協助才能完成穿脱衣褲鞋襪(含義肢、支架)。
十九、保險年齡:
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以足歲計算之年齡,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
算一歲,以後每經過一個保險單年度加算一歲。
二十、匯款相關費用:
係指包括匯款銀行所收取之匯出費用(含匯款手續費、郵電費)、收款銀行
所收取之收款手續費及中間行所收取之轉匯費用,本項費用以匯款銀行、收
款銀行與中間行於匯款當時約定之數額為準。
二十一、全額匯出:
係指要保人或受益人向匯款銀行提出申請,存入或匯入應交付本公司之款項金
額全額至本公司所指定之帳戶。
二十二、指定美元匯率:
係指被保險人身故當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盤之美元即期買入匯率平均值。倘當日無
匯率,則以前述三家銀行之下一個營業日之匯率計算。
二十三、指定保險金:
係指符合本契約「身故保險金」(不包括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完全失能
保險金」申領條件時,以該保險金各受益人得受領之保險金乘以於要保書或另
第 4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行批註約定之比例所得之金額;該金額係作為本公司分期定期給付每期應給付
予受益人保險金之換算依據。
二十四、分期定期保險金預定利率:
係指本公司於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用以計算分期給付金額之利率。該利率係以
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本公司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之利率為準。
二十五、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
係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開始分期定期給付指定保險金之日。但該給付開始日
不得晚於受益人備齊本契約給付申領文件之日起十五日。
二十六、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
係指依本契約要保書約定之給付期間,該期間最短為五年,最長為三十年,
如該期間有所變更時,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期間為準。
二十七、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週期:
係指依本契約要保書約定之給付週期,該週期可為每年或每月,倘要保人未於
要保書選擇給付週期時,以每年給付方式辦理,如該週期有所變更時,則以變
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週期為準。
第 三 條 貨幣單位與匯率風險
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或退還、支付或返還保險單借款、墊繳保險費本息之收取、
保險給付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要保人及受益人須留意
美元在未來兌換成新臺幣將會因匯率不同,產生匯兌上的差異,此差異可能使要
保人及受益人享有匯兌價差的收益或造成損失,要保人及受益人需自行承擔該部
分之風險。
第 四 條 各款項交付之方式
要保人或受益人交付各款項時,需依下列方式,以「全額匯出」存入或匯入本公
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一、要保人或受益人以外幣現鈔,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二、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以新臺幣結購外幣,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三、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之外幣存款戶,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第 五 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
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
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金額時
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 六 條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
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
方式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
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
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
保險責任。
第 七 條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本條僅適用於保險費
第 5 頁,共 19 頁
再進行一次提醒, 輸出只需要一個數字 N 也就是文件編號即可
turns-00040.parquet:19461
760a2d12185e7220fe68298c
turn 1/1gpt-4o-mini-2024-07-18ChineseChina363 words
degenerate_repetitionAbsentFinal dense release
USER
我將會給定一個 [query], 以及可以參考的文件, 每個文件會有編號, 如:[25], 文件編號後面會附上文件的內容
你的任務是參考這些文件,找出 [query] 的答案最可能是在哪個文件中, 並且輸出文件編號即可
如有文件 [17], [18], [19], 你認為答案在文件 [19] 中, 即輸出 19
也就是說你的輸出只要包含一個數字 N 就好, 不需要有更多額外的輸出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應經由誰同意並批註?
文件[179],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添保倍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_BYUPL8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
保險公司者,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
同一人時為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
註書。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
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身故時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
發送之。
第三十七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八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三十五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
本公司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三十九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
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
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
轄法院之適用。
第 14 頁,共 16 頁
文件[186],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威美鑽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_SYUL
保險公司者,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
同一人時為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
註書。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
人身故時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
發送之。
第三十三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四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三十一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
本公司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三十五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
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
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
轄法院之適用。
第 12 頁,共 16 頁
文件[627],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
(定期給付型)(樣本)
滿期保險金、增值回饋分享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
特定疾病保險金(嚴重阿茲海默氏症、嚴重巴金森氏症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有提供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分期定期給付。
因本保險在費率計算時,給付成本已考慮死亡脫退因素,
故被保險人身故或致成本保險單條款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
依本保險單條款約定給付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時,其他未給付部分無解約金。
本保險為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
不得與以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
本保險投保時,疾病等待期間為三十日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四月十三日
南壽研字第 1130000103 號函備查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020-060
傳真:412-8886
電子信箱〈E-mail〉:NS-Service@nanshan.com.tw
第 一 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
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
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 二 條 名詞定義
本契約各項名詞定義如下:
一、基本保額: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之主契約保額,倘爾後「基本保額」有所變更,則以變
更後之金額為準。
二、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
係指依第十六條約定計算所得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逐次累計之值。倘爾後
「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之金額為準。
第 1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三、當年度保險金額:
(一)「基本保額」對應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1.第一至三保單年度: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年繳保險費總和」
的一點零一倍。
2.第四保單年度(含)以後:係指「基本保額」乘以附表一所列當年
度保險金額係數所得數額。
(二)「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1.第一至三保單年度:係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年
繳保險費總和」的一點零一倍。
2.第四保單年度(含)以後:係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乘
以附表一所列當年度保險金額係數所得數額。
四、年繳保險費總和:
(一)保險費採躉繳者:
1.就「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以本
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
若本契約依第三十條減少「基本保額」者,係指依減少後之「基本
保額」以本目之1前段之基礎並溯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計算。
2.就「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以「基本保額」
對應部分之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以本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
率為準)。
若本契約依第三十條減少「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者,係指
依減少後之「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以本目之2前段之基礎並
溯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計算。
(二)保險費採分期繳者:
1.就「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保單年度數」乘以「基本保額」
乘以「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所適用本契約年繳保險費費率(以
本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所計得之金額。
2.就「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保單年度數」
乘以「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乘以「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之
「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所適用本契約年繳保險費費率(以本契
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所計得之金額。
五、保單年度數:
係指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所經過之週年數。倘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
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
保險」當時或本契約「繳費期間」屆滿時,則以四者較早屆至者所經過之週年
數為限,未滿一週年者,以一週年計。
六、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
係指要保人於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
級之一、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或本契約「繳費期
間」屆滿前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若被保險人於要保人辦理「減額繳清保險」
後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或本契約「繳
費期間」屆滿者,係指要保人於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前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
費。
七、當年度保障係數:
第 2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係指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或
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的「保險年齡」所對應附表
三之當年度保障係數。
八、繳費期間: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本契約之繳費年限。〈本款僅適用於保險費繳費方法為分
期繳者〉
九、保障期間:
係指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或被保險人「保險
年齡」達九十九歲之保單年度末之期間。但倘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確定致
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時,則係指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本契約生效
日起至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之期間。
十、保單價值準備金:
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
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加總之值。
十一、解約金:
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解約金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保單
價值準備金加總之值。
十二、增值回饋分享金:
係指於本契約「保障期間」內,生效日後每月屆至與生效日相當之日(無相當
日者,改以該月之末日為準)且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本公司逐月按各該保單年
度首月之宣告利率減去預定利率(1.75%)後之差值(計算差值時,若宣告利率
低於本契約之預定利率,則以本契約預定利率為準),乘以當年度保單年度末
之壽險部分保單價值準備金,再除以十二所得之金額,加計以日單利方式依該
保單年度首月宣告利率計得之利息,累計至各該保單年度末之合計值。
十三、宣告利率:
係指本公司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宣告之當月利率(公布於本公司網頁
http://www.nanshanlife.com.tw)。該利率係根據本公司運用此類商品所累積
資產的實際狀況,並參考市場利率所訂定。如當月未宣告者,以前一月之宣告
利率為當月之宣告利率。
十四、醫院: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醫療法人
醫院。
十五、醫師:
係指合法領有醫師執照之執業醫師,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十六、專科醫師:
係指經醫師考試及格完成專科醫師訓練,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甄審合格,
領有專科醫師證書者,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十七、意外傷害事故:
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十八、特定疾病: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第三十一日開始或復效日起,經醫師
診斷確定符合下列第一至二目所定義之疾病;如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申
請增加「基本保額」並經本公司同意承保,就增加之「基本保額」部分,以要保
人交付該部分保險費之當日起第三十一日開始,被保險人所發生者為限。但被
第 3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受前述第三十一日開始之限制:
(一)嚴重阿茲海默氏症:
係指慢性進行性腦病變所致的失智,導致記憶力喪失,判斷力、定向力、
語言、知覺、執行功能等認知功能出現障礙,且依臨床失智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Scale, CDR)評估達重度(3分)並持續至少六個月。阿
茲海默氏症須有醫院精神或神經專科醫師確診,並經腦部斷層掃描或核
磁共振檢查確認有廣泛的腦組織萎縮。
(二)嚴重巴金森氏症:
係指因腦幹神經內黑質的黑色素消失或減少而造成中樞神經漸進性退行
性的一種疾病,經醫院神經專科醫師確診,其診斷須同時具有下列情況,
但因藥物濫用或是毒品所引起者除外:
1.藥物治療一年以上無法控制病情。
2.有進行性機能障礙的臨床表現,巴金森氏症達Modified Hoehn-Yahr
Stage 第四級,肢體軀幹僵直、動作遲緩,行走及日常生活需要輔具
或協助。
3.依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或依其它臨床專業評量表診斷判定因巴
金森氏症造成其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及更衣等六項日常
生活自理能力存有三項(含)以上之障礙。
前述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s)存有障礙之定義如下:
(1)進食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取用食物或穿脫進食輔具。
(2)移位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由床移位至椅子或輪椅。
(3)如廁障礙:如廁過程中須別人協助才能保持平衡、整理衣物或使用
衛生紙。
(4)沐浴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完成盆浴或淋浴。
(5)平地行動障礙:雖經別人扶持或使用輔具亦無法行動,且須別人協
助才能操作輪椅或電動輪椅。
(6)更衣障礙:須別人完全協助才能完成穿脱衣褲鞋襪(含義肢、支架)。
十九、保險年齡:
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以足歲計算之年齡,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
算一歲,以後每經過一個保險單年度加算一歲。
二十、匯款相關費用:
係指包括匯款銀行所收取之匯出費用(含匯款手續費、郵電費)、收款銀行
所收取之收款手續費及中間行所收取之轉匯費用,本項費用以匯款銀行、收
款銀行與中間行於匯款當時約定之數額為準。
二十一、全額匯出:
係指要保人或受益人向匯款銀行提出申請,存入或匯入應交付本公司之款項金
額全額至本公司所指定之帳戶。
二十二、指定美元匯率:
係指被保險人身故當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盤之美元即期買入匯率平均值。倘當日無
匯率,則以前述三家銀行之下一個營業日之匯率計算。
二十三、指定保險金:
係指符合本契約「身故保險金」(不包括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完全失能
保險金」申領條件時,以該保險金各受益人得受領之保險金乘以於要保書或另
第 4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行批註約定之比例所得之金額;該金額係作為本公司分期定期給付每期應給付
予受益人保險金之換算依據。
二十四、分期定期保險金預定利率:
係指本公司於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用以計算分期給付金額之利率。該利率係以
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本公司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之利率為準。
二十五、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
係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開始分期定期給付指定保險金之日。但該給付開始日
不得晚於受益人備齊本契約給付申領文件之日起十五日。
二十六、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
係指依本契約要保書約定之給付期間,該期間最短為五年,最長為三十年,
如該期間有所變更時,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期間為準。
二十七、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週期:
係指依本契約要保書約定之給付週期,該週期可為每年或每月,倘要保人未於
要保書選擇給付週期時,以每年給付方式辦理,如該週期有所變更時,則以變
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週期為準。
第 三 條 貨幣單位與匯率風險
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或退還、支付或返還保險單借款、墊繳保險費本息之收取、
保險給付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要保人及受益人須留意
美元在未來兌換成新臺幣將會因匯率不同,產生匯兌上的差異,此差異可能使要
保人及受益人享有匯兌價差的收益或造成損失,要保人及受益人需自行承擔該部
分之風險。
第 四 條 各款項交付之方式
要保人或受益人交付各款項時,需依下列方式,以「全額匯出」存入或匯入本公
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一、要保人或受益人以外幣現鈔,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二、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以新臺幣結購外幣,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三、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之外幣存款戶,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第 五 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
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
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金額時
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 六 條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
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
方式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
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
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
保險責任。
第 七 條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本條僅適用於保險費
第 5 頁,共 19 頁
再進行一次提醒, 輸出只需要一個數字 N 也就是文件編號即可
turns-00040.parquet:19462
d4dbab56ca91e79f694500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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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Crea los capitulos de un libro llamado "Como convertirse en un Senior AI Research Scientist"
ASSISTANT
Claro, aquí tienes un esquema detallado de los capítulos para el libro "Cómo convertirse en un Senior AI Research Scientist":
---
**Introducción**
- Presentación del Libro
- ¿Qué significa ser un Senior AI Research Scientist?
- Importancia de la IA en el mundo actual
**Capítulo 1: Fundamentos de la Inteligencia Artificial**
- Historia de la Inteligencia Artificial
- Conceptos básicos y terminología
- Principales subcampos de la IA
**Capítulo 2: Educación y Formación Académica**
- Opciones de estudios universitarios y campos recomendados
- El papel de los cursos en línea y certificaciones
- Importancia de la educación continua y autoaprendizaje
**Capítulo 3: Habilidades Técnicas Esenciales**
- Programación y lenguajes clave (p.ej., Python, R)
- Fundamentos de matemáticas y estadística
- Entendiendo algoritmos y estructuras de datos
**Capítulo 4: Profundizando en Machine Learning**
- Diferentes tipos de aprendizaje (supervisado, no supervisado, reforzado)
- Frameworks y bibliotecas populares (p.ej., TensorFlow, PyTorch)
- Proyectos prácticos para desarrollar habilidades
**Capítulo 5: El Mundo de la Investigación en IA**
- Cómo leer y evaluar papers académicos
- Revistas y conferencias prominentes en IA
- La importancia de la innovación y la originalidad
**Capítulo 6: Ética y Responsabilidad en la IA**
- Problemas éticos con la inteligencia artificial
- La importancia de tener en cuenta sesgos y equidad
- Cómo los principios éticos pueden guiar la investigación
**Capítulo 7: Desarrollando Habilidades de Pensamiento Crítico y Creativo**
- Formar hipótesis y resolver problemas complejos
- Fomentar el pensamiento creativo en la ciencia de datos
- Ejercicios prácticos para mejorar estas habilidades
**Capítulo 8: Construyendo una Carrera en la Industria o el Ámbito Académico**
- Diferencias entre la investigación en la industria y la academia
- Cómo elegir un mentor y desarrollar redes profesionales
- Consejos para entrevistas y avances profesionales
**Capítulo 9: Colaboración y Trabajo en Equipo**
- La importancia de la comunicación eficaz
- Cómo colaborar con otros científicos y departamentos
- El papel del liderazgo y la mentoría en la investigación
**Capítulo 10: Publicación y Comunicación de Resultados**
- Cómo escribir un paper de investigación exitoso
- Presentación en conferencias y seminarios
- Usar plataformas digitales para compartir tus hallazgos
**Capítulo 11: Tendencias Futuras en Investigaciones de IA**
- Tecnologías emergentes en IA
- Cómo mantenerse actualizado en un campo que evoluciona rápidamente
- Previsiones sobre el futuro de la investigación en IA
**Conclusión**
- Resumen y palabras finales
- Consejos para el viaje continuo de aprendizaje y descubrimiento
**Apéndices**
- Recursos recomendados para el aprendizaje de IA
- Listado de conferencias y comunidades en línea
- Glosario de términos clave en IA
---
Este esquema ofrece una guía estructurada para explorar los pasos necesarios y las habilidades requeridas para convertirse en un Senior AI Research Scientist, abarcando diferentes aspectos técnicos, éticos y profesionales.
turns-00040.parquet:19463
bd63de34b7dc1cfd3ffce1b2
turn 2/2gpt-4o-2024-08-06SpanishSpain493 words
degenerate_repetitionAbsentFinal dense release
USER
dame un ejemplo de Formar hipótesis y resolver problemas complejos a través de la IA
ASSISTANT
Formar hipótesis y resolver problemas complejos a través de la inteligencia artificial es un proceso que requiere tanto creatividad como habilidades analíticas. A continuación, te doy un ejemplo de cómo esto puede llevarse a cabo en el ámbito de la salud utilizando modelos de IA:
### Contexto del Problema:
Imagina que estás trabajando en un equipo de investigación en un hospital y te han encomendado ayudar a mejorar el diagnóstico temprano de una enfermedad rara utilizando datos médicos.
### Formar una Hipótesis:
**Hipótesis:** Utilizando un modelo de IA, como redes neuronales profundas, podemos identificar patrones en las imágenes de resonancia magnética que no son visibles a simple vista, mejorando así el diagnóstico temprano de la enfermedad en un 20% respecto a los métodos tradicionales.
### Metodología para Probar la Hipótesis:
1. **Recolección de Datos:**
- Recopilar un conjunto de datos amplio que incluya imágenes de resonancia magnética de pacientes diagnosticados con la enfermedad y de un grupo de control sano.
- Asegurarse de que los datos sean representativos y contengan suficiente información para que el modelo pueda aprender.
2. **Preprocesamiento:**
- Limpiar y normalizar los datos para eliminar ruido y variaciones no relevantes.
- Utilizar técnicas de aumento de datos para ampliar el conjunto de datos, proporcionando alimentaciones más diversas al modelo.
3. **Selección y Construcción del Modelo:**
- Elegir un modelo de red neuronal profunda adecuado, como una CNN (red neuronal convolucional), que es eficaz para el análisis de imágenes.
- Entrenar el modelo utilizando una parte del conjunto de datos etiquetado y validarlo con un conjunto de datos separado para evaluar su precisión y capacidad de generalización.
4. **Evaluación:**
- Probar el modelo en nuevas imágenes para verificar si puede identificar correctamente la presencia de la enfermedad.
- Comparar los resultados del modelo con los diagnósticos realizados por médicos expertos para evaluar mejoras en precisión y rapidez.
5. **Iteración y Mejora:**
- Revisar y ajustar el modelo según sea necesario. Esto podría incluir más ajuste de hiperparámetros, arquitectura del modelo o incluso la integración de otros tipos de datos, como información genética o historial médico.
6. **Análisis de Resultados:**
- Analizar los resultados y validar si el diagnóstico realmente ha mejorado en comparación con los métodos tradicionales.
- Publicar los hallazgos y compartir los resultados con otros profesionales para obtener retroalimentación y considerar aplicaciones prácticas.
### Resolviendo el Problema:
Gracias a esta hipótesis y al experimento diseñado, es posible que descubras que el modelo identifica ciertos patrones inusuales indicativos de la enfermedad en sus etapas tempranas, anticipándose al diagnóstico tradicional y, por lo tanto, mejorando las tasas de éxito en la intervención temprana.
Este proceso no solo demuestra el poder de la IA en la resolución de problemas complejos, sino que también ilustra cómo formular y probar hipótesis de manera estructurada y científica, aprovechando la tecnología para obtener resultados significativos en áreas críticas como la salud.
turns-00040.parquet:19464
760a2d12185e7220fe68298c
turn 1/1gpt-4o-mini-2024-07-18ChineseItaly363 words
degenerate_repetitionAbsentFinal dense release
USER
我將會給定一個 [query], 以及可以參考的文件, 每個文件會有編號, 如:[25], 文件編號後面會附上文件的內容
你的任務是參考這些文件,找出 [query] 的答案最可能是在哪個文件中, 並且輸出文件編號即可
如有文件 [17], [18], [19], 你認為答案在文件 [19] 中, 即輸出 19
也就是說你的輸出只要包含一個數字 N 就好, 不需要有更多額外的輸出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應經由誰同意並批註?
文件[179],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添保倍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_BYUPL8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
保險公司者,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
同一人時為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
註書。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
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身故時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
發送之。
第三十七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八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三十五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
本公司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三十九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
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
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
轄法院之適用。
第 14 頁,共 16 頁
文件[186],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威美鑽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_SYUL
保險公司者,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
同一人時為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
註書。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
人身故時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
發送之。
第三十三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四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三十一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
本公司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三十五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
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
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
轄法院之適用。
第 12 頁,共 16 頁
文件[627],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
(定期給付型)(樣本)
滿期保險金、增值回饋分享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
特定疾病保險金(嚴重阿茲海默氏症、嚴重巴金森氏症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有提供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分期定期給付。
因本保險在費率計算時,給付成本已考慮死亡脫退因素,
故被保險人身故或致成本保險單條款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
依本保險單條款約定給付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時,其他未給付部分無解約金。
本保險為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
不得與以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
本保險投保時,疾病等待期間為三十日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四月十三日
南壽研字第 1130000103 號函備查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020-060
傳真:412-8886
電子信箱〈E-mail〉:NS-Service@nanshan.com.tw
第 一 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
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
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 二 條 名詞定義
本契約各項名詞定義如下:
一、基本保額: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之主契約保額,倘爾後「基本保額」有所變更,則以變
更後之金額為準。
二、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
係指依第十六條約定計算所得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逐次累計之值。倘爾後
「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之金額為準。
第 1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三、當年度保險金額:
(一)「基本保額」對應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1.第一至三保單年度: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年繳保險費總和」
的一點零一倍。
2.第四保單年度(含)以後:係指「基本保額」乘以附表一所列當年
度保險金額係數所得數額。
(二)「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1.第一至三保單年度:係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年
繳保險費總和」的一點零一倍。
2.第四保單年度(含)以後:係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乘
以附表一所列當年度保險金額係數所得數額。
四、年繳保險費總和:
(一)保險費採躉繳者:
1.就「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以本
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
若本契約依第三十條減少「基本保額」者,係指依減少後之「基本
保額」以本目之1前段之基礎並溯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計算。
2.就「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以「基本保額」
對應部分之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以本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
率為準)。
若本契約依第三十條減少「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者,係指
依減少後之「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以本目之2前段之基礎並
溯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計算。
(二)保險費採分期繳者:
1.就「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保單年度數」乘以「基本保額」
乘以「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所適用本契約年繳保險費費率(以
本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所計得之金額。
2.就「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保單年度數」
乘以「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乘以「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之
「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所適用本契約年繳保險費費率(以本契
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所計得之金額。
五、保單年度數:
係指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所經過之週年數。倘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
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
保險」當時或本契約「繳費期間」屆滿時,則以四者較早屆至者所經過之週年
數為限,未滿一週年者,以一週年計。
六、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
係指要保人於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
級之一、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或本契約「繳費期
間」屆滿前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若被保險人於要保人辦理「減額繳清保險」
後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或本契約「繳
費期間」屆滿者,係指要保人於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前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
費。
七、當年度保障係數:
第 2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係指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或
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的「保險年齡」所對應附表
三之當年度保障係數。
八、繳費期間: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本契約之繳費年限。〈本款僅適用於保險費繳費方法為分
期繳者〉
九、保障期間:
係指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或被保險人「保險
年齡」達九十九歲之保單年度末之期間。但倘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確定致
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時,則係指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本契約生效
日起至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之期間。
十、保單價值準備金:
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
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加總之值。
十一、解約金:
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解約金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保單
價值準備金加總之值。
十二、增值回饋分享金:
係指於本契約「保障期間」內,生效日後每月屆至與生效日相當之日(無相當
日者,改以該月之末日為準)且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本公司逐月按各該保單年
度首月之宣告利率減去預定利率(1.75%)後之差值(計算差值時,若宣告利率
低於本契約之預定利率,則以本契約預定利率為準),乘以當年度保單年度末
之壽險部分保單價值準備金,再除以十二所得之金額,加計以日單利方式依該
保單年度首月宣告利率計得之利息,累計至各該保單年度末之合計值。
十三、宣告利率:
係指本公司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宣告之當月利率(公布於本公司網頁
http://www.nanshanlife.com.tw)。該利率係根據本公司運用此類商品所累積
資產的實際狀況,並參考市場利率所訂定。如當月未宣告者,以前一月之宣告
利率為當月之宣告利率。
十四、醫院: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醫療法人
醫院。
十五、醫師:
係指合法領有醫師執照之執業醫師,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十六、專科醫師:
係指經醫師考試及格完成專科醫師訓練,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甄審合格,
領有專科醫師證書者,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十七、意外傷害事故:
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十八、特定疾病: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第三十一日開始或復效日起,經醫師
診斷確定符合下列第一至二目所定義之疾病;如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申
請增加「基本保額」並經本公司同意承保,就增加之「基本保額」部分,以要保
人交付該部分保險費之當日起第三十一日開始,被保險人所發生者為限。但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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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受前述第三十一日開始之限制:
(一)嚴重阿茲海默氏症:
係指慢性進行性腦病變所致的失智,導致記憶力喪失,判斷力、定向力、
語言、知覺、執行功能等認知功能出現障礙,且依臨床失智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Scale, CDR)評估達重度(3分)並持續至少六個月。阿
茲海默氏症須有醫院精神或神經專科醫師確診,並經腦部斷層掃描或核
磁共振檢查確認有廣泛的腦組織萎縮。
(二)嚴重巴金森氏症:
係指因腦幹神經內黑質的黑色素消失或減少而造成中樞神經漸進性退行
性的一種疾病,經醫院神經專科醫師確診,其診斷須同時具有下列情況,
但因藥物濫用或是毒品所引起者除外:
1.藥物治療一年以上無法控制病情。
2.有進行性機能障礙的臨床表現,巴金森氏症達Modified Hoehn-Yahr
Stage 第四級,肢體軀幹僵直、動作遲緩,行走及日常生活需要輔具
或協助。
3.依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或依其它臨床專業評量表診斷判定因巴
金森氏症造成其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及更衣等六項日常
生活自理能力存有三項(含)以上之障礙。
前述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s)存有障礙之定義如下:
(1)進食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取用食物或穿脫進食輔具。
(2)移位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由床移位至椅子或輪椅。
(3)如廁障礙:如廁過程中須別人協助才能保持平衡、整理衣物或使用
衛生紙。
(4)沐浴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完成盆浴或淋浴。
(5)平地行動障礙:雖經別人扶持或使用輔具亦無法行動,且須別人協
助才能操作輪椅或電動輪椅。
(6)更衣障礙:須別人完全協助才能完成穿脱衣褲鞋襪(含義肢、支架)。
十九、保險年齡:
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以足歲計算之年齡,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
算一歲,以後每經過一個保險單年度加算一歲。
二十、匯款相關費用:
係指包括匯款銀行所收取之匯出費用(含匯款手續費、郵電費)、收款銀行
所收取之收款手續費及中間行所收取之轉匯費用,本項費用以匯款銀行、收
款銀行與中間行於匯款當時約定之數額為準。
二十一、全額匯出:
係指要保人或受益人向匯款銀行提出申請,存入或匯入應交付本公司之款項金
額全額至本公司所指定之帳戶。
二十二、指定美元匯率:
係指被保險人身故當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盤之美元即期買入匯率平均值。倘當日無
匯率,則以前述三家銀行之下一個營業日之匯率計算。
二十三、指定保險金:
係指符合本契約「身故保險金」(不包括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完全失能
保險金」申領條件時,以該保險金各受益人得受領之保險金乘以於要保書或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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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批註約定之比例所得之金額;該金額係作為本公司分期定期給付每期應給付
予受益人保險金之換算依據。
二十四、分期定期保險金預定利率:
係指本公司於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用以計算分期給付金額之利率。該利率係以
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本公司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之利率為準。
二十五、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
係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開始分期定期給付指定保險金之日。但該給付開始日
不得晚於受益人備齊本契約給付申領文件之日起十五日。
二十六、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
係指依本契約要保書約定之給付期間,該期間最短為五年,最長為三十年,
如該期間有所變更時,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期間為準。
二十七、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週期:
係指依本契約要保書約定之給付週期,該週期可為每年或每月,倘要保人未於
要保書選擇給付週期時,以每年給付方式辦理,如該週期有所變更時,則以變
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週期為準。
第 三 條 貨幣單位與匯率風險
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或退還、支付或返還保險單借款、墊繳保險費本息之收取、
保險給付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要保人及受益人須留意
美元在未來兌換成新臺幣將會因匯率不同,產生匯兌上的差異,此差異可能使要
保人及受益人享有匯兌價差的收益或造成損失,要保人及受益人需自行承擔該部
分之風險。
第 四 條 各款項交付之方式
要保人或受益人交付各款項時,需依下列方式,以「全額匯出」存入或匯入本公
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一、要保人或受益人以外幣現鈔,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二、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以新臺幣結購外幣,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三、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之外幣存款戶,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第 五 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
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
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金額時
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 六 條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
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
方式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
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
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
保險責任。
第 七 條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本條僅適用於保險費
第 5 頁,共 19 頁
再進行一次提醒, 輸出只需要一個數字 N 也就是文件編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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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我將會給定一個 [query], 以及可以參考的文件, 每個文件會有編號, 如:[25], 文件編號後面會附上文件的內容
你的任務是參考這些文件,找出 [query] 的答案最可能是在哪個文件中, 並且輸出文件編號即可
如有文件 [17], [18], [19], 你認為答案在文件 [19] 中, 即輸出 19
也就是說你的輸出只要包含一個數字 N 就好, 不需要有更多額外的輸出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應經由誰同意並批註?
文件[179],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添保倍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_BYUPL8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
保險公司者,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
同一人時為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
註書。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
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身故時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
發送之。
第三十七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八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三十五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
本公司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三十九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
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
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
轄法院之適用。
第 14 頁,共 16 頁
文件[186],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威美鑽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_SYUL
保險公司者,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
同一人時為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
註書。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
人身故時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
發送之。
第三十三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四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三十一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
本公司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三十五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
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
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
轄法院之適用。
第 12 頁,共 16 頁
文件[627],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
(定期給付型)(樣本)
滿期保險金、增值回饋分享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
特定疾病保險金(嚴重阿茲海默氏症、嚴重巴金森氏症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有提供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分期定期給付。
因本保險在費率計算時,給付成本已考慮死亡脫退因素,
故被保險人身故或致成本保險單條款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
依本保險單條款約定給付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時,其他未給付部分無解約金。
本保險為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
不得與以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
本保險投保時,疾病等待期間為三十日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四月十三日
南壽研字第 1130000103 號函備查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020-060
傳真:412-8886
電子信箱〈E-mail〉:NS-Service@nanshan.com.tw
第 一 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
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
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 二 條 名詞定義
本契約各項名詞定義如下:
一、基本保額: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之主契約保額,倘爾後「基本保額」有所變更,則以變
更後之金額為準。
二、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
係指依第十六條約定計算所得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逐次累計之值。倘爾後
「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之金額為準。
第 1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三、當年度保險金額:
(一)「基本保額」對應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1.第一至三保單年度: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年繳保險費總和」
的一點零一倍。
2.第四保單年度(含)以後:係指「基本保額」乘以附表一所列當年
度保險金額係數所得數額。
(二)「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1.第一至三保單年度:係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年
繳保險費總和」的一點零一倍。
2.第四保單年度(含)以後:係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乘
以附表一所列當年度保險金額係數所得數額。
四、年繳保險費總和:
(一)保險費採躉繳者:
1.就「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以本
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
若本契約依第三十條減少「基本保額」者,係指依減少後之「基本
保額」以本目之1前段之基礎並溯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計算。
2.就「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以「基本保額」
對應部分之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以本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
率為準)。
若本契約依第三十條減少「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者,係指
依減少後之「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以本目之2前段之基礎並
溯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計算。
(二)保險費採分期繳者:
1.就「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保單年度數」乘以「基本保額」
乘以「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所適用本契約年繳保險費費率(以
本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所計得之金額。
2.就「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保單年度數」
乘以「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乘以「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之
「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所適用本契約年繳保險費費率(以本契
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所計得之金額。
五、保單年度數:
係指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所經過之週年數。倘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
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
保險」當時或本契約「繳費期間」屆滿時,則以四者較早屆至者所經過之週年
數為限,未滿一週年者,以一週年計。
六、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
係指要保人於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
級之一、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或本契約「繳費期
間」屆滿前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若被保險人於要保人辦理「減額繳清保險」
後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或本契約「繳
費期間」屆滿者,係指要保人於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前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
費。
七、當年度保障係數:
第 2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係指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或
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的「保險年齡」所對應附表
三之當年度保障係數。
八、繳費期間: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本契約之繳費年限。〈本款僅適用於保險費繳費方法為分
期繳者〉
九、保障期間:
係指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或被保險人「保險
年齡」達九十九歲之保單年度末之期間。但倘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確定致
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時,則係指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本契約生效
日起至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之期間。
十、保單價值準備金:
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
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加總之值。
十一、解約金:
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解約金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保單
價值準備金加總之值。
十二、增值回饋分享金:
係指於本契約「保障期間」內,生效日後每月屆至與生效日相當之日(無相當
日者,改以該月之末日為準)且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本公司逐月按各該保單年
度首月之宣告利率減去預定利率(1.75%)後之差值(計算差值時,若宣告利率
低於本契約之預定利率,則以本契約預定利率為準),乘以當年度保單年度末
之壽險部分保單價值準備金,再除以十二所得之金額,加計以日單利方式依該
保單年度首月宣告利率計得之利息,累計至各該保單年度末之合計值。
十三、宣告利率:
係指本公司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宣告之當月利率(公布於本公司網頁
http://www.nanshanlife.com.tw)。該利率係根據本公司運用此類商品所累積
資產的實際狀況,並參考市場利率所訂定。如當月未宣告者,以前一月之宣告
利率為當月之宣告利率。
十四、醫院: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醫療法人
醫院。
十五、醫師:
係指合法領有醫師執照之執業醫師,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十六、專科醫師:
係指經醫師考試及格完成專科醫師訓練,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甄審合格,
領有專科醫師證書者,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十七、意外傷害事故:
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十八、特定疾病: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第三十一日開始或復效日起,經醫師
診斷確定符合下列第一至二目所定義之疾病;如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申
請增加「基本保額」並經本公司同意承保,就增加之「基本保額」部分,以要保
人交付該部分保險費之當日起第三十一日開始,被保險人所發生者為限。但被
第 3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受前述第三十一日開始之限制:
(一)嚴重阿茲海默氏症:
係指慢性進行性腦病變所致的失智,導致記憶力喪失,判斷力、定向力、
語言、知覺、執行功能等認知功能出現障礙,且依臨床失智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Scale, CDR)評估達重度(3分)並持續至少六個月。阿
茲海默氏症須有醫院精神或神經專科醫師確診,並經腦部斷層掃描或核
磁共振檢查確認有廣泛的腦組織萎縮。
(二)嚴重巴金森氏症:
係指因腦幹神經內黑質的黑色素消失或減少而造成中樞神經漸進性退行
性的一種疾病,經醫院神經專科醫師確診,其診斷須同時具有下列情況,
但因藥物濫用或是毒品所引起者除外:
1.藥物治療一年以上無法控制病情。
2.有進行性機能障礙的臨床表現,巴金森氏症達Modified Hoehn-Yahr
Stage 第四級,肢體軀幹僵直、動作遲緩,行走及日常生活需要輔具
或協助。
3.依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或依其它臨床專業評量表診斷判定因巴
金森氏症造成其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及更衣等六項日常
生活自理能力存有三項(含)以上之障礙。
前述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s)存有障礙之定義如下:
(1)進食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取用食物或穿脫進食輔具。
(2)移位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由床移位至椅子或輪椅。
(3)如廁障礙:如廁過程中須別人協助才能保持平衡、整理衣物或使用
衛生紙。
(4)沐浴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完成盆浴或淋浴。
(5)平地行動障礙:雖經別人扶持或使用輔具亦無法行動,且須別人協
助才能操作輪椅或電動輪椅。
(6)更衣障礙:須別人完全協助才能完成穿脱衣褲鞋襪(含義肢、支架)。
十九、保險年齡:
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以足歲計算之年齡,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
算一歲,以後每經過一個保險單年度加算一歲。
二十、匯款相關費用:
係指包括匯款銀行所收取之匯出費用(含匯款手續費、郵電費)、收款銀行
所收取之收款手續費及中間行所收取之轉匯費用,本項費用以匯款銀行、收
款銀行與中間行於匯款當時約定之數額為準。
二十一、全額匯出:
係指要保人或受益人向匯款銀行提出申請,存入或匯入應交付本公司之款項金
額全額至本公司所指定之帳戶。
二十二、指定美元匯率:
係指被保險人身故當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盤之美元即期買入匯率平均值。倘當日無
匯率,則以前述三家銀行之下一個營業日之匯率計算。
二十三、指定保險金:
係指符合本契約「身故保險金」(不包括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完全失能
保險金」申領條件時,以該保險金各受益人得受領之保險金乘以於要保書或另
第 4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行批註約定之比例所得之金額;該金額係作為本公司分期定期給付每期應給付
予受益人保險金之換算依據。
二十四、分期定期保險金預定利率:
係指本公司於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用以計算分期給付金額之利率。該利率係以
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本公司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之利率為準。
二十五、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
係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開始分期定期給付指定保險金之日。但該給付開始日
不得晚於受益人備齊本契約給付申領文件之日起十五日。
二十六、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
係指依本契約要保書約定之給付期間,該期間最短為五年,最長為三十年,
如該期間有所變更時,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期間為準。
二十七、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週期:
係指依本契約要保書約定之給付週期,該週期可為每年或每月,倘要保人未於
要保書選擇給付週期時,以每年給付方式辦理,如該週期有所變更時,則以變
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週期為準。
第 三 條 貨幣單位與匯率風險
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或退還、支付或返還保險單借款、墊繳保險費本息之收取、
保險給付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要保人及受益人須留意
美元在未來兌換成新臺幣將會因匯率不同,產生匯兌上的差異,此差異可能使要
保人及受益人享有匯兌價差的收益或造成損失,要保人及受益人需自行承擔該部
分之風險。
第 四 條 各款項交付之方式
要保人或受益人交付各款項時,需依下列方式,以「全額匯出」存入或匯入本公
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一、要保人或受益人以外幣現鈔,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二、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以新臺幣結購外幣,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三、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之外幣存款戶,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第 五 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
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
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金額時
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 六 條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
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
方式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
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
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
保險責任。
第 七 條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本條僅適用於保險費
第 5 頁,共 1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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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reative Spark: Detail the moment or period when Lara Flynn Boyle(actress) first discovered their passion for their craft. Use anecdotes or pivotal experiences that fueled their desire to pursue this career.
Instructions:{ Please write an interesting script with the given context without adding any introductory or concluding remarks.
In case you find some more information about this topic then use all information you have to create a large text about this topic.The text should as long as possible and in best case around 1000 characters 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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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ide a single coherent response without rephrasing or repeating titles or headings. Avoid enumerations or bullet points.
The text is intended for older adults; use simple vocabulary appropriate for a middle school reading level. Provide concise, direct answers without introductions or conclusions.
Use transition words at the beginning of your reply instead of the subject name and leave the end open without a concluding sent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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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ase provide the text directly without any labels such as "Conclusion:", "Introduction:", or "Transition:". Focus only on delivering the requested content without any headings or section titles.
Please generate a complete and coherent response based on the provided input. Ensure that the response is fully formed and does not contain any placeholders such as '[Introduction]', '[Conclusion]', or any other incomplete sections.
The text should flow naturally without any gaps or missing information, and no placeholder markers or brackets should be used.
Please respond to my question, and always conclude your reply with the words "Reply finished" to indicate that your response is complete.
Make sure the reply is fully contained before these words and is not cut off prematurely. Thank you.}
Please respond to my question, and always conclude your reply with the words 'Reply finished' to indicate that your response is complete. Ensure that the text is fully formed without any placeholders such as '[Conclusion]' or '[Placeholder]'. Make sure the reply is fully contained before these words and is not cut off prematurely. Thank you.ASSISTANT
At a young age, Lara Flynn Boyle took part in a school play, a moment that marked the beginning of her love for acting. She remembers stepping onto the stage for the first time, the bright lights shining down on her, and feeling an exhilarating rush of adrenaline. It was during the rehearsal where she stumbled upon her ability to connect with the emotions of different characters, feeling their joys and sorrows as if they were her own.
One day, her drama teacher praised her talent, saying she had a special gift for bringing characters to life. This comment planted a seed of passion deep in her heart. It wasn’t just about playing a role; it was about expressing the human experience, tapping into feelings that everyone could relate to.
As she continued to perform in school and community theater, Lara found herself lost in the stories she told. Each character she portrayed was like discovering a new part of herself. When she landed a role in a local production, the thrill of being on set, working alongside seasoned actors, fueled her ambition even more. It was clear that acting was not just a hobby but a calling that resonated deep within her.
With each experience, her confidence grew. She realized that she wanted to make a career out of this passion, to inspire others the way she had been inspired. Entering the world of acting felt like stepping into a new life where she could explore limitless possibilities.
Reply fin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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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會給定一個 [query], 以及可以參考的文件, 每個文件會有編號, 如:[25], 文件編號後面會附上文件的內容
你的任務是參考這些文件,找出 [query] 的答案最可能是在哪個文件中, 並且輸出文件編號即可
如有文件 [17], [18], [19], 你認為答案在文件 [19] 中, 即輸出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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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應經由誰同意並批註?
文件[179],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添保倍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_BYUPL8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
保險公司者,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
同一人時為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
註書。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
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身故時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
發送之。
第三十七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八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三十五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
本公司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三十九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
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
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
轄法院之適用。
第 14 頁,共 16 頁
文件[186],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威美鑽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_SYUL
保險公司者,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
同一人時為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
註書。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
人身故時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
發送之。
第三十三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四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三十一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
本公司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三十五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
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
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
轄法院之適用。
第 12 頁,共 16 頁
文件[627],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
(定期給付型)(樣本)
滿期保險金、增值回饋分享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
特定疾病保險金(嚴重阿茲海默氏症、嚴重巴金森氏症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有提供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分期定期給付。
因本保險在費率計算時,給付成本已考慮死亡脫退因素,
故被保險人身故或致成本保險單條款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
依本保險單條款約定給付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時,其他未給付部分無解約金。
本保險為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
不得與以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
本保險投保時,疾病等待期間為三十日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四月十三日
南壽研字第 1130000103 號函備查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020-060
傳真:412-8886
電子信箱〈E-mail〉:NS-Service@nanshan.com.tw
第 一 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
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
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 二 條 名詞定義
本契約各項名詞定義如下:
一、基本保額: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之主契約保額,倘爾後「基本保額」有所變更,則以變
更後之金額為準。
二、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
係指依第十六條約定計算所得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逐次累計之值。倘爾後
「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之金額為準。
第 1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三、當年度保險金額:
(一)「基本保額」對應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1.第一至三保單年度: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年繳保險費總和」
的一點零一倍。
2.第四保單年度(含)以後:係指「基本保額」乘以附表一所列當年
度保險金額係數所得數額。
(二)「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1.第一至三保單年度:係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年
繳保險費總和」的一點零一倍。
2.第四保單年度(含)以後:係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乘
以附表一所列當年度保險金額係數所得數額。
四、年繳保險費總和:
(一)保險費採躉繳者:
1.就「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以本
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
若本契約依第三十條減少「基本保額」者,係指依減少後之「基本
保額」以本目之1前段之基礎並溯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計算。
2.就「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以「基本保額」
對應部分之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以本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
率為準)。
若本契約依第三十條減少「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者,係指
依減少後之「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以本目之2前段之基礎並
溯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計算。
(二)保險費採分期繳者:
1.就「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保單年度數」乘以「基本保額」
乘以「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所適用本契約年繳保險費費率(以
本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所計得之金額。
2.就「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保單年度數」
乘以「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乘以「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之
「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所適用本契約年繳保險費費率(以本契
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所計得之金額。
五、保單年度數:
係指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所經過之週年數。倘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
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
保險」當時或本契約「繳費期間」屆滿時,則以四者較早屆至者所經過之週年
數為限,未滿一週年者,以一週年計。
六、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
係指要保人於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
級之一、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或本契約「繳費期
間」屆滿前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若被保險人於要保人辦理「減額繳清保險」
後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或本契約「繳
費期間」屆滿者,係指要保人於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前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
費。
七、當年度保障係數:
第 2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係指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或
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的「保險年齡」所對應附表
三之當年度保障係數。
八、繳費期間: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本契約之繳費年限。〈本款僅適用於保險費繳費方法為分
期繳者〉
九、保障期間:
係指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或被保險人「保險
年齡」達九十九歲之保單年度末之期間。但倘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確定致
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時,則係指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本契約生效
日起至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之期間。
十、保單價值準備金:
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
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加總之值。
十一、解約金:
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解約金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保單
價值準備金加總之值。
十二、增值回饋分享金:
係指於本契約「保障期間」內,生效日後每月屆至與生效日相當之日(無相當
日者,改以該月之末日為準)且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本公司逐月按各該保單年
度首月之宣告利率減去預定利率(1.75%)後之差值(計算差值時,若宣告利率
低於本契約之預定利率,則以本契約預定利率為準),乘以當年度保單年度末
之壽險部分保單價值準備金,再除以十二所得之金額,加計以日單利方式依該
保單年度首月宣告利率計得之利息,累計至各該保單年度末之合計值。
十三、宣告利率:
係指本公司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宣告之當月利率(公布於本公司網頁
http://www.nanshanlife.com.tw)。該利率係根據本公司運用此類商品所累積
資產的實際狀況,並參考市場利率所訂定。如當月未宣告者,以前一月之宣告
利率為當月之宣告利率。
十四、醫院: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醫療法人
醫院。
十五、醫師:
係指合法領有醫師執照之執業醫師,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十六、專科醫師:
係指經醫師考試及格完成專科醫師訓練,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甄審合格,
領有專科醫師證書者,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十七、意外傷害事故:
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十八、特定疾病: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第三十一日開始或復效日起,經醫師
診斷確定符合下列第一至二目所定義之疾病;如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申
請增加「基本保額」並經本公司同意承保,就增加之「基本保額」部分,以要保
人交付該部分保險費之當日起第三十一日開始,被保險人所發生者為限。但被
第 3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受前述第三十一日開始之限制:
(一)嚴重阿茲海默氏症:
係指慢性進行性腦病變所致的失智,導致記憶力喪失,判斷力、定向力、
語言、知覺、執行功能等認知功能出現障礙,且依臨床失智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Scale, CDR)評估達重度(3分)並持續至少六個月。阿
茲海默氏症須有醫院精神或神經專科醫師確診,並經腦部斷層掃描或核
磁共振檢查確認有廣泛的腦組織萎縮。
(二)嚴重巴金森氏症:
係指因腦幹神經內黑質的黑色素消失或減少而造成中樞神經漸進性退行
性的一種疾病,經醫院神經專科醫師確診,其診斷須同時具有下列情況,
但因藥物濫用或是毒品所引起者除外:
1.藥物治療一年以上無法控制病情。
2.有進行性機能障礙的臨床表現,巴金森氏症達Modified Hoehn-Yahr
Stage 第四級,肢體軀幹僵直、動作遲緩,行走及日常生活需要輔具
或協助。
3.依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或依其它臨床專業評量表診斷判定因巴
金森氏症造成其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及更衣等六項日常
生活自理能力存有三項(含)以上之障礙。
前述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s)存有障礙之定義如下:
(1)進食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取用食物或穿脫進食輔具。
(2)移位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由床移位至椅子或輪椅。
(3)如廁障礙:如廁過程中須別人協助才能保持平衡、整理衣物或使用
衛生紙。
(4)沐浴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完成盆浴或淋浴。
(5)平地行動障礙:雖經別人扶持或使用輔具亦無法行動,且須別人協
助才能操作輪椅或電動輪椅。
(6)更衣障礙:須別人完全協助才能完成穿脱衣褲鞋襪(含義肢、支架)。
十九、保險年齡:
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以足歲計算之年齡,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
算一歲,以後每經過一個保險單年度加算一歲。
二十、匯款相關費用:
係指包括匯款銀行所收取之匯出費用(含匯款手續費、郵電費)、收款銀行
所收取之收款手續費及中間行所收取之轉匯費用,本項費用以匯款銀行、收
款銀行與中間行於匯款當時約定之數額為準。
二十一、全額匯出:
係指要保人或受益人向匯款銀行提出申請,存入或匯入應交付本公司之款項金
額全額至本公司所指定之帳戶。
二十二、指定美元匯率:
係指被保險人身故當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盤之美元即期買入匯率平均值。倘當日無
匯率,則以前述三家銀行之下一個營業日之匯率計算。
二十三、指定保險金:
係指符合本契約「身故保險金」(不包括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完全失能
保險金」申領條件時,以該保險金各受益人得受領之保險金乘以於要保書或另
第 4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行批註約定之比例所得之金額;該金額係作為本公司分期定期給付每期應給付
予受益人保險金之換算依據。
二十四、分期定期保險金預定利率:
係指本公司於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用以計算分期給付金額之利率。該利率係以
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本公司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之利率為準。
二十五、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
係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開始分期定期給付指定保險金之日。但該給付開始日
不得晚於受益人備齊本契約給付申領文件之日起十五日。
二十六、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
係指依本契約要保書約定之給付期間,該期間最短為五年,最長為三十年,
如該期間有所變更時,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期間為準。
二十七、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週期:
係指依本契約要保書約定之給付週期,該週期可為每年或每月,倘要保人未於
要保書選擇給付週期時,以每年給付方式辦理,如該週期有所變更時,則以變
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週期為準。
第 三 條 貨幣單位與匯率風險
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或退還、支付或返還保險單借款、墊繳保險費本息之收取、
保險給付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要保人及受益人須留意
美元在未來兌換成新臺幣將會因匯率不同,產生匯兌上的差異,此差異可能使要
保人及受益人享有匯兌價差的收益或造成損失,要保人及受益人需自行承擔該部
分之風險。
第 四 條 各款項交付之方式
要保人或受益人交付各款項時,需依下列方式,以「全額匯出」存入或匯入本公
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一、要保人或受益人以外幣現鈔,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二、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以新臺幣結購外幣,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三、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之外幣存款戶,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第 五 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
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
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金額時
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 六 條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
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
方式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
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
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
保險責任。
第 七 條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本條僅適用於保險費
第 5 頁,共 19 頁
再進行一次提醒, 輸出只需要一個數字 N 也就是文件編號即可
turns-00040.parquet:19468
760a2d12185e7220fe68298c
turn 1/1gpt-4o-mini-2024-07-18ChineseTaiwan363 words
degenerate_repetitionAbsentFinal dense release
USER
我將會給定一個 [query], 以及可以參考的文件, 每個文件會有編號, 如:[25], 文件編號後面會附上文件的內容
你的任務是參考這些文件,找出 [query] 的答案最可能是在哪個文件中, 並且輸出文件編號即可
如有文件 [17], [18], [19], 你認為答案在文件 [19] 中, 即輸出 19
也就是說你的輸出只要包含一個數字 N 就好, 不需要有更多額外的輸出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應經由誰同意並批註?
文件[179],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添保倍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_BYUPL8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更通知
保險公司者,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
同一人時為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
註書。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
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身故時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
發送之。
第三十七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八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三十五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
本公司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三十九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
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
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
轄法院之適用。
第 14 頁,共 16 頁
文件[186],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威美鑽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_SYUL
保險公司者,不得對抗保險公司。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要、被保險人為
同一人時為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予批註或發給批
註書。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
人身故時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
發送之。
第三十三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四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三十一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
本公司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三十五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
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
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
轄法院之適用。
第 12 頁,共 16 頁
文件[627], 內容如下:
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
(定期給付型)(樣本)
滿期保險金、增值回饋分享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
特定疾病保險金(嚴重阿茲海默氏症、嚴重巴金森氏症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保險有提供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分期定期給付。
因本保險在費率計算時,給付成本已考慮死亡脫退因素,
故被保險人身故或致成本保險單條款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
依本保險單條款約定給付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時,其他未給付部分無解約金。
本保險為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
不得與以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
本保險投保時,疾病等待期間為三十日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四月十三日
南壽研字第 1130000103 號函備查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020-060
傳真:412-8886
電子信箱〈E-mail〉:NS-Service@nanshan.com.tw
第 一 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
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
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 二 條 名詞定義
本契約各項名詞定義如下:
一、基本保額: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之主契約保額,倘爾後「基本保額」有所變更,則以變
更後之金額為準。
二、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
係指依第十六條約定計算所得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逐次累計之值。倘爾後
「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之金額為準。
第 1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三、當年度保險金額:
(一)「基本保額」對應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1.第一至三保單年度: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年繳保險費總和」
的一點零一倍。
2.第四保單年度(含)以後:係指「基本保額」乘以附表一所列當年
度保險金額係數所得數額。
(二)「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當年度保險金額」:
1.第一至三保單年度:係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年
繳保險費總和」的一點零一倍。
2.第四保單年度(含)以後:係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乘
以附表一所列當年度保險金額係數所得數額。
四、年繳保險費總和:
(一)保險費採躉繳者:
1.就「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以本
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
若本契約依第三十條減少「基本保額」者,係指依減少後之「基本
保額」以本目之1前段之基礎並溯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計算。
2.就「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以「基本保額」
對應部分之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以本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
率為準)。
若本契約依第三十條減少「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者,係指
依減少後之「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以本目之2前段之基礎並
溯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計算。
(二)保險費採分期繳者:
1.就「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保單年度數」乘以「基本保額」
乘以「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所適用本契約年繳保險費費率(以
本契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所計得之金額。
2.就「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係指「保單年度數」
乘以「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乘以「基本保額」對應部分之
「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所適用本契約年繳保險費費率(以本契
約未扣除折扣之費率為準)所計得之金額。
五、保單年度數:
係指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所經過之週年數。倘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
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
保險」當時或本契約「繳費期間」屆滿時,則以四者較早屆至者所經過之週年
數為限,未滿一週年者,以一週年計。
六、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
係指要保人於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
級之一、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或本契約「繳費期
間」屆滿前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費。若被保險人於要保人辦理「減額繳清保險」
後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或本契約「繳
費期間」屆滿者,係指要保人於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前最近一次繳交之保險
費。
七、當年度保障係數:
第 2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係指被保險人身故、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或
依本契約第三十二條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的「保險年齡」所對應附表
三之當年度保障係數。
八、繳費期間: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本契約之繳費年限。〈本款僅適用於保險費繳費方法為分
期繳者〉
九、保障期間:
係指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或被保險人「保險
年齡」達九十九歲之保單年度末之期間。但倘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確定致
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時,則係指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本契約生效
日起至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附表二所列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之期間。
十、保單價值準備金:
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
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加總之值。
十一、解約金:
係指「基本保額」對應之解約金與「累計增額繳清保險基本保額」對應之保單
價值準備金加總之值。
十二、增值回饋分享金:
係指於本契約「保障期間」內,生效日後每月屆至與生效日相當之日(無相當
日者,改以該月之末日為準)且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本公司逐月按各該保單年
度首月之宣告利率減去預定利率(1.75%)後之差值(計算差值時,若宣告利率
低於本契約之預定利率,則以本契約預定利率為準),乘以當年度保單年度末
之壽險部分保單價值準備金,再除以十二所得之金額,加計以日單利方式依該
保單年度首月宣告利率計得之利息,累計至各該保單年度末之合計值。
十三、宣告利率:
係指本公司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宣告之當月利率(公布於本公司網頁
http://www.nanshanlife.com.tw)。該利率係根據本公司運用此類商品所累積
資產的實際狀況,並參考市場利率所訂定。如當月未宣告者,以前一月之宣告
利率為當月之宣告利率。
十四、醫院: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醫療法人
醫院。
十五、醫師:
係指合法領有醫師執照之執業醫師,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十六、專科醫師:
係指經醫師考試及格完成專科醫師訓練,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甄審合格,
領有專科醫師證書者,且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十七、意外傷害事故:
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十八、特定疾病: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第三十一日開始或復效日起,經醫師
診斷確定符合下列第一至二目所定義之疾病;如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申
請增加「基本保額」並經本公司同意承保,就增加之「基本保額」部分,以要保
人交付該部分保險費之當日起第三十一日開始,被保險人所發生者為限。但被
第 3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受前述第三十一日開始之限制:
(一)嚴重阿茲海默氏症:
係指慢性進行性腦病變所致的失智,導致記憶力喪失,判斷力、定向力、
語言、知覺、執行功能等認知功能出現障礙,且依臨床失智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Scale, CDR)評估達重度(3分)並持續至少六個月。阿
茲海默氏症須有醫院精神或神經專科醫師確診,並經腦部斷層掃描或核
磁共振檢查確認有廣泛的腦組織萎縮。
(二)嚴重巴金森氏症:
係指因腦幹神經內黑質的黑色素消失或減少而造成中樞神經漸進性退行
性的一種疾病,經醫院神經專科醫師確診,其診斷須同時具有下列情況,
但因藥物濫用或是毒品所引起者除外:
1.藥物治療一年以上無法控制病情。
2.有進行性機能障礙的臨床表現,巴金森氏症達Modified Hoehn-Yahr
Stage 第四級,肢體軀幹僵直、動作遲緩,行走及日常生活需要輔具
或協助。
3.依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或依其它臨床專業評量表診斷判定因巴
金森氏症造成其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及更衣等六項日常
生活自理能力存有三項(含)以上之障礙。
前述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s)存有障礙之定義如下:
(1)進食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取用食物或穿脫進食輔具。
(2)移位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由床移位至椅子或輪椅。
(3)如廁障礙:如廁過程中須別人協助才能保持平衡、整理衣物或使用
衛生紙。
(4)沐浴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完成盆浴或淋浴。
(5)平地行動障礙:雖經別人扶持或使用輔具亦無法行動,且須別人協
助才能操作輪椅或電動輪椅。
(6)更衣障礙:須別人完全協助才能完成穿脱衣褲鞋襪(含義肢、支架)。
十九、保險年齡:
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以足歲計算之年齡,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
算一歲,以後每經過一個保險單年度加算一歲。
二十、匯款相關費用:
係指包括匯款銀行所收取之匯出費用(含匯款手續費、郵電費)、收款銀行
所收取之收款手續費及中間行所收取之轉匯費用,本項費用以匯款銀行、收
款銀行與中間行於匯款當時約定之數額為準。
二十一、全額匯出:
係指要保人或受益人向匯款銀行提出申請,存入或匯入應交付本公司之款項金
額全額至本公司所指定之帳戶。
二十二、指定美元匯率:
係指被保險人身故當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盤之美元即期買入匯率平均值。倘當日無
匯率,則以前述三家銀行之下一個營業日之匯率計算。
二十三、指定保險金:
係指符合本契約「身故保險金」(不包括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或「完全失能
保險金」申領條件時,以該保險金各受益人得受領之保險金乘以於要保書或另
第 4 頁,共 19 頁南山人壽新多福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_BUPL5G
行批註約定之比例所得之金額;該金額係作為本公司分期定期給付每期應給付
予受益人保險金之換算依據。
二十四、分期定期保險金預定利率:
係指本公司於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用以計算分期給付金額之利率。該利率係以
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本公司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之利率為準。
二十五、分期定期給付開始日:
係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開始分期定期給付指定保險金之日。但該給付開始日
不得晚於受益人備齊本契約給付申領文件之日起十五日。
二十六、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期間:
係指依本契約要保書約定之給付期間,該期間最短為五年,最長為三十年,
如該期間有所變更時,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期間為準。
二十七、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週期:
係指依本契約要保書約定之給付週期,該週期可為每年或每月,倘要保人未於
要保書選擇給付週期時,以每年給付方式辦理,如該週期有所變更時,則以變
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週期為準。
第 三 條 貨幣單位與匯率風險
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或退還、支付或返還保險單借款、墊繳保險費本息之收取、
保險給付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要保人及受益人須留意
美元在未來兌換成新臺幣將會因匯率不同,產生匯兌上的差異,此差異可能使要
保人及受益人享有匯兌價差的收益或造成損失,要保人及受益人需自行承擔該部
分之風險。
第 四 條 各款項交付之方式
要保人或受益人交付各款項時,需依下列方式,以「全額匯出」存入或匯入本公
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一、要保人或受益人以外幣現鈔,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二、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以新臺幣結購外幣,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三、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之外幣存款戶,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戶。
第 五 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
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
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或躉繳保險費金額時
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 六 條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
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
方式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
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
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
保險責任。
第 七 條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本條僅適用於保險費
第 5 頁,共 19 頁
再進行一次提醒, 輸出只需要一個數字 N 也就是文件編號即可
turns-00040.parquet:19469
78dbaf470b1e67fe22da96c3
turn 1/1gpt-4o-2024-08-06EnglishUnited States587 words
degenerate_repetitionAbsentFinal dense release
USER
System: You are provided with a paragraph. Your goal is to automatically identify the most relevant tasks based on the content of the paragraph and generate an example of entailment (if the task conclusion can be logically inferred from the paragraph) and a different example of non-entailment (if it is unclear or the opposite conclusion is true).
Step 1: Read the paragraph carefully.
Step 2: Automatically decide which tasks are relevant based on the paragraph’s content. Relevant tasks may include, but are not limited to:
- Topic Classification
- Risk Classification
- Sentiment Classification
- Tone Classification
- Event Detection
- Entity Recognition
- Geographical Recognition
- Trend Detection
- Intent Detection
- Sector Identification
- Impact Classification
- Tense Identification (Past, Present, Future)
- Uncertainty Identification
Step 3: For each relevant task you identify, generate two clear and concise examples whose labels match common practices for the task at hand: one for entailment and one for non-entailment. The example should speak about the text at the 3rd person.
Step 4: Output the results in the following JSON format:
{
'relevant_tasks': [
{
'task': <The automatically selected relevant task>,
'examples': [
{
'input': <The entailment example based on the paragraph>,
'label': 'entailment',
},
{
'input': <The non-entailment example (neutral or contradiction) based on the paragraph>,
'label': 'non-entailment',
}
]
},
...
]
}
User: We are subject to income taxes in bo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various non-U.S. jurisdictions. Changes in foreign and domestic tax laws, regulations, or policies, or their interpretation and application by regulatory bodies, or exposure to additional tax liabilities could affect our future profitability. For example, in October 2021, a new framework for international tax was agreed to by 137 member countries and jurisdictions of the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including the two-pillar solution for a global minimum level of taxation. While the future of Pillar One remains uncertain, it is likely that the global minimum tax under Pillar Two will be fully effective in the countries in which we operate by January 1, 2025. We are continuing to evaluate the Pillar Two Framework and its potential impact on future periods.
Assistant:ASSISTANT
```json
{
"relevant_tasks": [
{
"task": "Geographical Recognition",
"examples": [
{
"input": "The paragraph refers to economic policies involving the United States and other non-U.S. jurisdictions.",
"label": "entailment"
},
{
"input": "The paragraph mentions tax regulations in only European countries.",
"label": "non-entailment"
}
]
},
{
"task": "Tense Identification",
"examples": [
{
"input": "The paragraph discusses tax changes that are expected to be implemented in the future.",
"label": "entailment"
},
{
"input": "The paragraph solely discusses tax changes that have already been implemented.",
"label": "non-entailment"
}
]
},
{
"task": "Uncertainty Identification",
"examples": [
{
"input": "The paragraph expresses uncertainty about the future impact of tax regulations, specifically regarding Pillar One.",
"label": "entailment"
},
{
"input": "The paragraph provides definite and clear outcomes of tax regulations without any reference to uncertainty.",
"label": "non-entailment"
}
]
},
{
"task": "Impact Classification",
"examples": [
{
"input": "The paragraph indicates that tax changes could impact future profitability.",
"label": "entailment"
},
{
"input": "The paragraph implies that tax changes will not affect future profitability in any way.",
"label": "non-entailment"
}
]
},
{
"task": "Event Detection",
"examples": [
{
"input": "The paragraph references the agreement of a new framework for international tax by OECD countries in October 2021.",
"label": "entailment"
},
{
"input": "The paragraph does not mention any framework agreement on international tax.",
"label": "non-entailment"
}
]
}
]
}
```